我市今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每日甘肃网8月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兰州市人社局近日发布公告,兰州市今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据悉,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条件包括: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企业如有欠费,补齐欠费后需主动申请);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大型企业的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和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其他年度欠费和滞纳金。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必须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一般企业(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方式以“免申即享、企业确认”形式落实。人社部门采取大数据比对方式对参保单位上年度参保缴费、裁员率、环保、征信等情况进行核查比对,将稳岗返还信息推送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客户端,企业点击“确认申领”后填报银行对公账户信息,实现资金精准发放。(确认书和告知书均要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劳务派遣单位不享受“免申即享”,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申请。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清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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