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
待遇水平继续居全省第一
每日甘肃网8月20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融媒体中心记者潘霞 通讯员杨宗梅)为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统一提高15元。
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第10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心关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有力举措。
为切实把提标工作及早落实到位,人社部门积极衔接“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运维工程师配置调整相关参数、资金调拨、新增待遇人员核发等工作,确保市级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工作不错一人、不漏一人。目前,提标发放工作已全面完成,惠及全市6622名待遇领取人员,发放资金67.35万元。
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水平达到385元,待遇水平继续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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