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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融媒声音】天祝:以检察之力筑牢生态屏障

 2024/08/26/ 15:07 来源:天祝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鲁承龙 通讯员:张宏喜 陈国林

  天祝县地处甘肃省中部、祁连山东段、黄河流域中上游和石羊河流域源头位置,林草资源丰富,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使命。近年来,天祝县检察院勇担重任,能动履职,为守护祁连山生态之美擘画“检察蓝图”。

  “检察+宣传”服务环境保护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领树立“恶意破坏环境当受重罚”的理念,深入县内各乡镇、赛马会现场等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前移保护关口。

  今年以来,利用宣传彩页、“两微一端”、村级广播等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水源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15场次。驻村工作队成员和村“三委”成员带领党员、村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清理河道垃圾、清理废旧农膜、打扫院内外卫生等点滴小事做起,树立人人参与、全民共护的环保意识。注重典型案事例挖掘、培育和宣传,持续讲好天祝检察守护环保故事,以凝聚黄河一级支流庄浪河流域环境保护合力为主题拍摄的《区域协作保护“母亲河”》微视频被学习强国总平台采用刊播,《检察日报》《甘肃卫视》《甘肃法治报》等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和电视台刊播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典型做法4篇次,“两微一端”、机关门户网站等平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13篇次,立体呈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举措和成效。

 

  “协作+配合”共建生态屏障

  立足天祝重要水源涵养区和水源补给区特殊区位特点,强化全方位生态保护。聚焦祁连山生态保护,与青海省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签订《祁连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推动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工作格局,共筑司法保护屏障;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兰州市永登县检察院签订《庄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凝聚黄河一级支流庄浪河流域保护合力,在办理一起污染黄河流域河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时,联合永登县检察院开展调查,通过磋商、检察听证、对涉案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等,使昔日垃圾场变成了小树林,有效保护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聚焦多元协作,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5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协作配合,全面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

 

  “办案+治理”助力绿色发展

  坚持系统思维,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有效衔接。全面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按照指定管辖要求,对发现的涉环资类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凉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涉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均和赔偿义务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解协议,促使“破坏者”转变为“守护人”,实现惩治违法与生态保护并重,损害的国家公益得到有效保护。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采取损害赔偿、补植复绿、异地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补植复绿8000余株,督促修复被毁坏草原300余亩。

 

  (全媒体记者:鲁承龙 通讯员:张宏喜 陈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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