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科技创新推动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侯万锋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建设科技强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做出系统部署,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要进一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当前科技发展体制机制障碍,以科技创新推动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持续提供重要支撑。
完善科技创新保障发展体制机制。加快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人民高品质生活、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推动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基础研究顶层规划与系统布局,加快建设前瞻引领型、战略导向型、应用支撑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加大对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长期稳定支持,强化“从0到1”的原创导向,加强前沿引领技术供给。加大对基础研究长期持续稳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和支持,形成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科研诚信和监管机制,推进科技伦理制度建设,加强科学精神涵养和科研诚信教育。
完善科技创新赋能发展机制。新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更加需要科技创新赋能。坚持以自信自立自强引领高水平科技创新,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国内民生需求作为科技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产业结构升级。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核心种源等瓶颈制约,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为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安全可控提供科技支撑。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统筹推进新兴产业布局与科创高地建设,建设区域创新高地,加快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动能培育,以区域创新引领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同向同行。聚焦科技创新的产业应用场景,建设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产业应用基地,以产业应用反馈增强重大科技成果场景化应用成效。系统推进科技创新、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加速规模扩容和技术升级迭代,实现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共性技术研发供给,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更有力地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发展机制。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统筹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打通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科研人员、技术专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科技研发与市场需求形成精准对接。依托国家高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深度联合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以及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出一批能够引领创新的科技尖兵与科技方阵。完善高科技人才选拔机制,打破学历、年龄、职称等限制性门槛,有序推进“赛马”“揭榜挂帅”等制度创新,支持更多有能力的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担纲领衔。优化高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构建覆盖高科技人员中长期资助体系,更好保障青年科技工作者待遇,减轻科研人员的非科研负担。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做到“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构筑汇聚全球智慧资源的创新高地。
完善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发展机制。推动科技开放合作,拓宽政府和民间交流合作渠道,发挥共建“一带一路”等平台作用,积极牵头组织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各国科研人员联合攻关。深入践行国际科技合作倡议,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同世界各国共同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国际科技发展环境。以全球视野和开放思维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多边、双边科技合作,建立国家层面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基地。积极构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共同体,与参与国家建立海外科技园区和研发中心,共同面对全球重大科技挑战,让科技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球人民。
作者为兰州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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