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发布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
按照经营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元收费
对征收的餐饮企业不再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每日甘肃网8月30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张艾萍)8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获悉,根据《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兰州市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发布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涵盖征收范围、收费标准、收费用途、缴费及办理流程及优惠政策。
据了解,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包括城关区所有产生城市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收费标准按照餐饮企业的经营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0元收取。所征收的餐厨垃圾处理费用于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的费用支出,以确保餐厨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改善和提升。
此外,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心采取收费员上门征收的方式,派收费员上门核实餐饮企业经营面积,开具缴费核定单,由缴费对象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收取了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的餐饮企业不再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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