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玛曲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追偿权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17日,被告向某银行借款10000元,年利率8.5%,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止,同日,被告与深圳某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方)签订了担保合同。因被告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深圳某担保公司为了避免承担连带责任为公司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为被告向某银行代偿了借款4343.83元,后因担保公司与被告未达成还款协议,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4343.83元及违约金568.26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双方诉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鉴于双方有调解基础,法官随即组织双方通过电话、微信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一开始抵触情绪较大,承办法官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本着企业生存发展和维护双方权益并重的原则,向被告耐心释法明理,温和疏导情绪,劝解不要因小失大,并告诫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诚实守信并及时全面履行义务。在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倾力调解下,双方气氛逐渐缓和,法官趁热打铁,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分4期向原告支付代偿款4343.83元。该案从受理到结案仅仅用了8天时间,既缩短了办案周期,又有效缓解了企业诉讼压力。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每一起纠纷的成功化解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今后,玛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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