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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2024/10/12/ 08:09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赵文瑞

户外广告如何设置 这些新规要了解

《兰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每日甘肃网10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0月11日记者从兰州市城管委获悉,《兰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原则、明晰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设置申请及设置期限,以及设置要求等。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批准的设置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办法》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及设置期限作出规定。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指任一边长四米以上或者面积十平方米以上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提交:设置申请表、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平面位置图及设计效果图等材料。符合条件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批准的设置期限不得超过五年。

  临街建(构)筑物外墙设置多个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可以进行个性化设计,集中申报。对于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在设置后五个工作日内,持设置备案表、设置位置示意图及整体效果图等材料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电子显示装置应科学控制声音亮度时长

  《办法》明确了户外招牌设施的设置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立面特征,不得设置在建筑物用地范围以外的区域。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安全检测等,应当符合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使用电子显示装置的,应当科学控制声音、亮度和使用时间,与所在区域整体灯光环境气氛相协调,避免噪声污染、光污染。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应当与相邻招牌的高度、形式、色彩等和谐统一;有多个临街立面的,每个临街立面可以设置一块。较大规模的商业连锁店、邮政、通信、金融等商业机构设置户外招牌,可以依照其商业风格设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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