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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兰州市出租、网约、物流货运、快递、跑腿工作者的一封信

 2024/11/06/ 08:45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颜维俊

兰州市反诈中心发出《致全市出租、网约、物流货运、快递、跑腿工作者的一封信》

务必提高警惕 谨防间接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每日甘肃网11月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1月4日,兰州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发出《致全市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货运、快递、同城配送(跑腿)工作者的一封信》,提醒上述行业从业人员务必提高警惕,谨防间接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信中提到,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诈骗分子利用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及物流货运、快递、跑腿等运送现金、黄金,邮寄黄金转移诈骗赃款的新型诈骗案件。诈骗分子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等组合模式进行诈骗,手段较之前更为隐蔽。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银行柜台或ATM取款、购买黄金,通过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邮寄、跑腿等方式运送或寄递至指定地点,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取走,最终成功转移赃款。

  为避免广大从业人员间接成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工具人”,兰州市公安局反诈民警特别提醒:凡是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凡是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凡是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遇到这些情况,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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