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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安发出公开信:别做“电诈分子的工具人”

 2024/11/07/ 08:25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记者 张秀芸

兰州公安发出公开信:别做“电诈分子的工具人”

  每日甘肃网11月7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张秀芸)“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11月5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近期,诈骗分子利用出租车、网约车等以物流货运、快递、跑腿形式运送现金、黄金转移诈骗赃款。为此,兰州公安发出公开信,提醒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货运、快递、同城配送(跑腿)工作者:提高警惕,避免间接成为“电诈分子的工具人”。

  据介绍,诈骗分子首先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银行柜台或ATM取款、购买黄金。然后通过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邮寄、跑腿等方式运送或寄递至指定地点,最后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取走,成功转移赃款。

  兰州公安提醒上述从业人员,凡是遇到空车带货的,一定要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见证下开箱验视。同时,凡是发现寄递或运输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凡是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凡是发件人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且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或其他可疑情形的,务必第一时间报警。

  对于以上情况举报或提供相关线索的,查证属实且协助公安机关挽回群众损失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将对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相关行业规定违规运营的,主管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对参与“洗钱”等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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