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再扩大
甘肃省通过“医保钱包”实现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每日甘肃网12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蒋先生重庆到甘肃医保钱包转账成功了”“临夏州的杨女士通过甘肃医保钱包跨省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成功了”“临夏州的陈女士甘肃省内医保钱包结算成功了”……近日,甘肃“医保钱包”实现转账、代缴、结算的喜讯频频传来。蒋先生激动地说:“自从毕业后就定居重庆工作,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过万元,但无法给远在甘肃省的家人使用,近年来父母只能使用现金购药、缴纳医保费,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有钱却不能用’成了烦心事。没想到‘医保钱包’真的实现跨省转账了,个账的钱终于可以给老家的家人使用了,为国家政策点赞,为甘肃医保点赞!”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从2021年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等使用,到2024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兄弟姐妹、祖(外祖)父母、孙(外孙)子女”等近亲属,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逐步扩大,但如何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跨制度使用成为难点、堵点问题。
甘肃省医保局在前期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全国“漫游”使用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医保钱包”建设,于2024年11月15日作为全国第一批“医保钱包”试点省份正式上线,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医保钱包”全场景应用。参保人可通过开立个人“医保钱包”实现近亲属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互转使用、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等。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个人账户共济模式升级,创造性地利用信息技术打破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的使用限制,解决了参保群众的难点和堵点问题。一是突破性地扩大了医保个账使用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通过“医保钱包”可将其城镇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划拨给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使用,进一步扩大了个账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效率;二是突破性地实现了医保基金跨区域使用,基于“医保钱包”可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跨统筹区、跨省份共济使用,如跨省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等;三是突破性地实现了医保基金跨账户使用,基于“医保钱包”转账为城乡居民建立“个人账户”,城乡居民使用“医保钱包”在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目前,我省已开通上线了试点城市临夏州“医保钱包”应用,下一步将加快推动省内其他各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扩大支持“医保钱包”的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并拓展新的服务场景,让医保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多参保群众。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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