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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食品浪费 天水市公布八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2024/12/26/ 09:00 来源:天水日报 记者蔚军平

制止食品浪费

我市公布八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每日甘肃网12月26日讯 据天水日报报道【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蔚军平】近日,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我市8家餐饮店和外卖平台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平台页面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等,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强化全民珍惜粮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观念,在全社会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价值导向,为天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光增彩。近期,天水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和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食品浪费行为,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按需取餐、主动打包,营造绿色节约的餐饮消费环境,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对外公布。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8起典型案例中,6起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起为未在平台页面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案。6起案件中,由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有2起,执法人员在对一家餐饮店和一家火锅店检查时发现,两家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服务人员未主动提醒和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由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有2起,执法人员在对一家菜馆和火锅店检查时发现,两家餐饮店或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店内的服务人员也未进行提示说明,或未主动向消费者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由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有2起,执法人员对一家烤肉店和一家连锁餐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两家餐饮店的问题与秦州区被查处的两家餐饮店有相同的情况。

  因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对6家餐饮店均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甘肃某科技有限公司外卖服务部和一家快送外卖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对方均未在外卖平台页面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制止餐饮浪费不力的餐饮店和外卖平台给予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就是给其他餐饮店和外卖平台敲响警钟,自觉承担起主体责任和社会义务,有利于警示、震慑更多的潜在浪费者,遏制更多浪费行为,也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打击食品浪费行为的决心。”天水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科长张龙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强化违法惩治,在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同频同步制止餐饮浪费,对不遵守反食品浪费有关规定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按规定提醒约谈、督促整改,筑牢反食品浪费的重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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