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68种慢性病可申请门诊报销
每日甘肃网1月1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1月9日从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有68种慢性病可申请门诊报销。参加了甘肃省省直职工、兰州市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特殊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兰州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共68种,分两类管理。Ⅰ类病种为全省统一实施的病种,共63种;Ⅱ类病种由兰州市根据地理环境、气候、发病率、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医保局规定的病种中选定,共5种。
门诊慢特病统筹金支付限额仅限于当年使用,不结转累加;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可申报认定2种门诊慢特病病种,个人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为:2个病种中最高病种的限额与定额(500元)之和,具体按最高病种限额分解到可享受月份的金额。
已办理门诊慢特病的参保职工优先按照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享受待遇,超出门诊慢特病审批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按照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进行报销。
已取消的病种不再申办,可继续享受待遇到支付年限结束,到期不再续办。继续执行的病种,2025年1月1日前已认定且未到复审期限的无需重新申办,按照新的待遇标准继续享受门诊慢特病政策,待遇享受周期统一从2025年1月起重新计算。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经办流程,所有病种调整为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交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料,门诊慢特病认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优化调整后的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在把好入口关的同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同时做好政策调整后新旧病种衔接工作,确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应享尽享门诊慢特病待遇,切实减轻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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