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开着私家车卖烟花,查!
兰州公安查处多起违规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每日甘肃网2月1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连日来,兰州公安以“冬季行动”为抓手,秉持“严排查、强管控、重宣传”的工作理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月10日,安宁公安分局民警通过无人机巡查时,发现甘肃省科技馆北侧工地附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进行传唤。经询问,李某如实供述了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派出所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2日,东岗交警大队五中队执勤警力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小型客车有客货混装的嫌疑。经查,车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而该车并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涉嫌违法。随后,交警向东岗派出所进行移交处置。
2月5日20时30分,城关公安分局雁园路派出所巡逻人员在位于南滨河东路的兰州文理学院北门马路边发现违法行嫌疑人蒋某、杨某、王某、金某等4人分别驾驶私家车销售烟花爆竹。经询问,蒋某等4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至南滨河东路销售。根据相关规定,蒋某等4人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1月20日16时许,西固公安分局化工街派出所接到线索,康乐路附近有人储存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到达康乐路,在徐某租赁的仓库内查获非法储存的大量烟花爆竹,共计36箱。经依法传唤询问,违法行为人徐某如实交代了违法事实。警方依法对徐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21日,安宁公安分局民警发现一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经查,当日下午,崔某在明知运输烟花爆竹须经公安部门备案许可的情况下,心存侥幸,未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私自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蔡某,运输28箱烟花爆竹。民警依法对崔某罚款11000元并没收全部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蔡某被罚款10000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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