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
(2025年3月26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7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
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宣誓人诵读誓词后,单独宣誓的,宣誓人报告本人姓名;集体宣誓的,领誓人及其他宣誓人依次报告本人姓名。十人以上可以集体报告宣誓人姓名。”
将第三款修改为:“宣誓场所应当庄重、严肃,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宣誓人应当着装得体,配发制式服装的宣誓人应当着制式服装。宣誓仪式可以邀请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单位的人员、社会公众参加。”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另行组织宣誓。”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负责组织宣誓仪式的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宣誓的具体事项作出规定。”
本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
相关新闻
- 2025年03月07日甘肃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 胡昌升任振鹤参加
- 2025年01月25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1月20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 2025年01月20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 2025年01月20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