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方案
严管“掐尖”与违规招生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张莉莉)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根据《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明确部署了七项重点任务。
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和混合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
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落实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强化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市、县要在招生中明确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同校就读和长幼随学政策。
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完善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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