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出台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办法
评价结果将影响企业经营资格
每日甘肃网7月3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研究制定《甘肃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
《办法》明确,信用等级评价适用于省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分公司纳入总公司评价范围。评价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筹指导,各级人社部门每年结合年度核验组织实施,评价结果反映上一年度信用状况。
评价体系设置A+(优秀)、A(良好)、B(较好)、C(一般)、D(差)五个等级,采用评分制。《办法》明确了等级认定的特殊情形:取得许可证不满1年、评价周期内受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得评为A级及以上;连续3年获A级且服务规模大、行业口碑佳的单位,可评A+级,省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可直接认定A+级。存在逾期提交虚假报告、骗取社保待遇、向禁派岗位派遣劳动者等9类情形的单位,将直接定为D级。
评价将按单位自评、审核评价、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结果公布的程序进行,结果将推送至全国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结果运用上,A级及以上单位可享受容缺受理、减少检查等激励;C级及以下单位将被列为监察重点,D级单位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违法情形严重的将被撤销或吊销许可证。
据悉,该办法拟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690180025@qq.com)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931-8960763。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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