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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

 2025/08/11/ 14:36 来源:新甘肃 记者张燕茹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8月11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张燕茹)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今天上午,省水利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

  预计,8月11日12时至8月12日8时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兰州市(七里河区、皋兰县、榆中县),白银市(靖远县南部),定西市(临洮县),临夏州(东乡县)等地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城关区、七里河区、新区、西固区、安宁区),武威市(凉州区、古浪县、天祝县),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临夏州(临夏县、永靖县、东乡县、广河县、积石山县),平凉市(崆峒区、华亭市、庄浪县、静宁县),庆阳市(镇原县、环县、华池县),天水市(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秦州区),定西市(安定区、临洮县、通渭县、岷县、漳县),甘南州(碌曲县、夏河县、临潭县、卓尼县),陇南市(宕昌县、礼县、成县、西和县、徽县)等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其他地区也可能因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引发山洪灾害,请相关部门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提请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社会公众注意防灾避险。

  预警信息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雨情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实时水雨情和危险区预警情况,当雨量、水位指标达到预警阈值时,要第一时间提请基层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叫应叫醒基层责任人。县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山洪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组织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要及时将水务部门发布的准备转移、立即转移预警信息传递至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确保“叫醒叫应”,不落1户、1人,并做好转出人员管理工作,避免发生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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