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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水利厅发出通知——压实河湖长责任 筑牢防汛安全堤坝

 2025/08/22/ 08:34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 张燕茹

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水利厅发出通知——

压实河湖长责任 筑牢防汛安全堤坝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张燕茹)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水利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及水务部门发挥河湖长制体系在防汛抗洪中的关键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强降雨天气多发,暴雨山洪灾害频发。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基层河湖长作用,继续保持“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机制,主动担责,靠前指挥,督促各项防汛救灾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度汛。

  在碍洪问题排查整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压紧压实县乡村级河湖长责任,对责任河湖内存在的“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全面排查辖区内河流及山洪沟道妨碍河道行洪问题,组织对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种植阻水片林等问题清理整治。将沟口、岸边、桥头等区域全部纳入山洪灾害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并分级分类管理。

  通知要求完成山区河道划界工作,复核检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杜绝降低划定标准,人为缩窄河道管理范围,故意避让村镇、农田、基础设施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不得超审查权限,不得随意扩大项目类别,严禁以任何名义非法占用和束窄河道。

  针对山区河道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明确山区河道乡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每年结合山洪灾害发生情况、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结果等,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和“四个责任人”名单。同时,要抢抓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机遇,将位于河湖管理范围及暴雨山洪灾害受灾区的群众全部纳入搬迁范围,做到“应搬尽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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