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10月15日开始
近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10月15日开始,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至每人每年700元,个人缴费标准保持稳定,每人每年400元。
通知明确,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都应当积极参加居民医保。非当地户籍居民持居住证也可参保,鼓励学生在学籍地参保。财政补助中,中央财政承担560元,省市县财政按相关规定分担,持居住证或按学籍参保人员可享受同等财政补助,地方财政需足额拨付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医疗救助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实行分类资助参保,全额资助对象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按差额缴费,鼓励乡村集体经济给予资助。
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补充缴费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集中缴费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全年,补充缴费人员需等待3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未按时缴费者(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无法享受当年待遇。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缴费,首次参保或变更参保地者需先持身份证、户口本等办理登记,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可直接参保。
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缴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500元;当年零报销且次年续保者,次年大病保险限额提高1.75万元,两项激励累计不超7万元。断保人员每断保1年,大病保险限额降低3500元,且待遇等待期增加1个月(基础3个月),可通过补缴缩短等待期,但断保期间待遇不追溯,连续断缴4年以上者修复后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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