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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大乌龙如何破局?法官调解化干戈

 2025/12/17/ 17:17 来源:每日甘肃网

  “108商铺”被两次出售,购买者担心“钱房两空”,出售者并非恶意……近日,卓尼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银行拍卖商铺的“一房两卖”案件,保障了群众权益,恢复了银行信誉。

  2023年10月,包某通过卓尼之窗了解到某银行拍卖商铺的信息,欲购买福润洮园小区某商铺,银行经理带领包某现场指认了“108商铺”具体位置,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如约支付了购房款。

  2024年6月,包某将“108商铺”转让给张某夫妇,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夫妇跟银行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安排物业人员开门通水通电,并于2025年3月张贴了商铺出租信息,于2025年4月出租给他人,“108商铺”很快装修完毕开始营业。

  2025年6月,有案外人“王姐”通过电话联系到张某夫妇,称该“108商铺”是自己的。经询问银行工作人员,其吐词含糊不清,或称商铺面积不合适,或称要向上级汇报商量,几天后“108商铺”被无故加锁,阻碍了租户的正常营业。

  “一房两卖”大乌龙如何破局?“108商铺”最初的所有人包某将银行诉至卓尼县人民法院,要求银行退还包某购房款、赔偿张某夫妇购买商铺的贷款利息、装修费用,以及付给租户的违约金。

  一间商铺牵涉包某、张某夫妇、案外人“王姐”和无辜租户,还关系到银行信用,办案法官意识到案子不简单,第一时间前往银行调查。几经核实,系银行工作人员失误,买卖房屋指错了房号,导致“108商铺”既卖给了包某,又卖给了案外人“王姐”。

  考虑到该案中某银行并无恶意串通等主观故意,加之优化营商环境大局需要,办案法官主张面对面调解,经过多次释法说理,银行愿意解除与包某之间的《产权交易合同》,并返还了包某购房款,并赔偿了包某及张某夫妇各项损失20余万元,案件至此终结。

  2025年以来,卓尼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法护金融”活动,一方面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全力推动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工作,助力银行债权及时兑现;另一方面,公正审理涉金融案件,护航金融机构拍卖,助力诚信社会建设,为维护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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