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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停车难 业主维权烦 共享车位这道题到底怎么解 律师:优先保障业主

 2026/01/21/ 08:52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 滕效宏

访客停车难 业主维权烦 共享车位这道题到底怎么解

律师:优先保障业主

小区内有序停放的车辆

  随着城区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在许多住宅小区,访客无处停车、临时借用居民固定车位的情况时常发生。从资源利用角度而言,共享车位是缓解停车难的有效手段,但不少居民反映,部分临时占位车辆不留联系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车位主人的正常停车。那么,车位闲置时能否允许外来车辆临时占用?如何既保障车位所有人权益又提高车位利用率?针对这些问题,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小区。

  车位被占用,业主无奈寻车主

  “上午十点多,安宁区阳光怡园小区业主陈先生送孩子上兴趣班归来,却发现自己地下车库的固定车位被一辆未留电话的轿车占位。”1月16日,陈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满是无奈。阳光怡园地下车库有1400个车位,大部分售于业主,少量产权归开发商。陈先生的车被堵,他只能先将车挪至空位,在寒风中苦等占位车主。“我轮休本想补觉,这下全泡汤了。”他气愤不已,“地下车库有空位,外来人员完全可以找保安协调,何况私家车位都标有车牌号。”半小时过去,车主不见踪影。在其他车主提醒下,陈先生通过122平台“一键挪车”,又等了十多分钟,占位司机才赶来挪车。“小区有物业,就该管好外来车辆,不能随意占用我的专属车位!”陈先生事后仍忍不住抱怨。

  盘活闲置资源,闲位共享破停车困局

  “我们小区每天早上8点以后,大部分的车位就空出来了。可白天来串门走亲戚、去附近单位办事的人,却不让开车进小区地下车库,只能在路边违停。”家住安宁区学府路上某小区的居民张先生谈起车位闲置问题,感触颇深。在他看来,城区住宅小区都避不开访客停车的需求,而一些小区的车位全部出售给了业主,如果能在车位闲置时允许外来车辆临时借用,是解决停车难的必要举措。

  西固区文化小区的巨女士认为,不少小区因禁止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反而导致附近停车秩序更加混乱。“有的车主直接把车停在消防通道和附近人行道上,既影响居民出行,又存在安全隐患。与其‘一刀切’禁止外来车辆进小区,不如推动闲时车位共享,通过规范管理让停车秩序更有序。”巨女士说,她目前了解的情况,城区几乎没有住宅小区的私家车位闲置时可以共享的情况。

  “车位闲置也是一种资源浪费,可以允许临时停车,但小区物业应该制订合理的规则制度来调控。”家住城关区西关某小区的张先生认为,尤其是老旧小区里老人多,孩子们周末来探望老人,小区业主可以引领前来探亲的亲友在不影响其他车主停车的前提下停车,这样每次仅花几块钱就能把车停进小区,方便不少。

  专属车位:私有领地,拒绝共享?

  “车位是我买的,每个月还给小区物业按时交纳车位保洁费,车位是我的专属空间,凭什么要共享给别人?”安宁区通达街银滩雅苑小区的车主王先生说。

  受访的多数居民表示,近几年,政府相关部门及交管部门,在城区住宅小区外围已经规划了路侧停车位,没必要再开放小区内部停车场,“就算有探亲访友的停车需求,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停车位上,多走几步路也就到小区了。”

  “我们小区也时常出现自己的车位被别人占用的情况,但拍照在小区业主群里发提醒,车主很快就会下来挪车的。”提起私家车位被占用的情况,西固区经纬城小区的部分住户说。

  各方博弈:小区车位共享的现实困境

  “居民小区内的空闲车位,目前还不适合作为社会车辆的停车首选。”安宁区委、区政府家属院物业公司的王经理认为,他们所服务的小区属老旧小区,停车位本来就很有限,物业在没有损坏小区绿化的情况下,在小区里共施划停车位260多个,而小区里登记的业主的车辆就有400多辆,小区里的停车位没有分配给业主,采取的是先到先停的原则。到了白天,小区业主上班车位闲置时,可以允许走亲访友的市民停放,根据停放时间长短适当收取停车费,但下午下班以后,除了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毕竟居民住宅小区不是专门的社会停车场,小区内的车位周转时间较慢,推进错时共享,在供需时间上难以精准对接。此外,不少居民对外来车辆带来的秩序、安全等风险存在顾虑。”安宁区银滩雅苑小区物业公司的谢经理认为,他们小区停车位缺少一半,曾经和多个平台就小区内的车位闲置共享的问题进行过探讨,但因车位少、业主不同意就搁置了。

  在西固区,宝石花物业所属部分小区项目部负责人表示,他们所服务的小区目前还没有车位闲时共享的情况,要解决这类停车需求,可以考虑在居民停车潮汐特征突出、具备明显错时互补条件的小区,可通过社区议事等渠道,探索共享机制。

  律师建言:

  规范共享,保障权益与秩序

  “很多城市住宅小区,都面临停车难的问题。目前,包括一些大城市在内的多个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法规政策,鼓励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甘肃南冰律师事务所薛林云律师表示,车位共享有一定的限制和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同时,《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库)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个人。但是每次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薛律师建议,在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基础上,具备错时共享条件的小区可引入智慧停车系统,搭配物业全天候巡查。一方面划定共享车位区域,确保共享时段无业主停车;另一方面严格登记临停车辆车牌,保证挪车时能及时联系车主。

  记者 滕效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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