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批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法院,兰铁法院始终深耕行政审判主责主业,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指引,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路径。通过综合运用“三个一+1+N”多元解纷机制,依托兰州市城关区综治中心平台,精准研判、多方协作,成功化解一起历时长久、关系复杂的不动产登记行政纠纷。
该案中,当事人刘某某因拆迁还建铺面挑檐的产权登记问题,在经历行政机关不予登记、行政复议等程序后,最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细致阅卷、系统梳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深入剖析纠纷根源,未局限于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履职”这一表层争议,将审理焦点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转向“案涉挑檐是否具备产权登记条件”的实质问题,准确剥离程序性争议,直指矛盾核心。若仅简单判决撤销或维持原行政行为,不仅无法满足当事人的实际诉求,还可能陷入“程序空转”的循环,进一步增加当事人诉累。
为此,法官果断将工作重心转向协调各方当事人的实质利益,为彻底化解争议找准切入点、夯实基础。本案也是兰铁法院“三个一+1+N”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法官庭审前主动前往涉案铺面实地勘验,核实挑檐结构、面积及使用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规范推进庭审流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厘清法律关系,明确权责边界,以公开透明的庭审凝聚化解共识。庭后法官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耐心阐释产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方换位思考、理性权衡。
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法院还联动属地综治中心及涉诉行政机关共同参与,依托综治中心社会治理枢纽功能,从法律、情理、民生等多维度协同发力,整合解纷资源,形成化解合力。经过多方反复协调、深入沟通,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这起困扰当事人31年的行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此案的成功化解,是兰铁法院践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司法理念的缩影。下一步,兰铁法院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成效,扎实推动“三个一+1+N”工作机制走深走实,促进行政争议从“被动化解”向“主动预防”、从“个案解决”向“系统治理”转型升级,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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