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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家计量新规 规范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行为的告知书

 2026/05/20/ 11:38 来源:每日甘肃网

  为全面落实《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持续规范全市电子计价秤经营使用秩序,严厉打击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民生计量安全防线,现就规范电子计价秤销售、更换、使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销售行为,压实源头主体责任

  全市各电子计价秤销售、维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计量器具经营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严禁销售不合格秤具。禁止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国家新标准、自带作弊功能、改装拼装、铅封破损、编码缺失的不合格电子计价秤;

  二是严禁违规改装调试。禁止拆解、私自改装电子计价秤,不得提供任何作弊调试、违规解锁等各类违法服务;

  三是严格落实进销管控。从严执行进货查验、进销台账登记制度,完整留存进货、销售相关凭证,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主动向采购商户告知国家计量新规及旧秤淘汰、新秤购置相关要求,杜绝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市场。

  二、严格规范使用行为,按期完成新旧秤更替

  全市各类经营商户使用的贸易结算电子计价秤,必须经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在检定有效期内,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改装作弊的电子计价秤,严禁擅自破坏秤体原厂铅封、篡改计量数据。

  严格执行过渡期时限规定:自2026年1月8日起,全市所有新增、更换电子计价秤,必须符合JJF2184-2025新标准,具备开壳锁机、授权解锁、防作弊功能;现有存量合格秤可正常使用至2027年1月7日,2027年1月8日起,全市在用贸易结算电子计价秤须全部符合新标准要求;网联电子计价秤可顺延使用至2030年1月8日。各经营商户务必按期淘汰老旧秤具,及时更换合规新秤,依法规范使用计量器具。

  三、严格落实市场责任,强化集贸市场日常管控

  各集贸市场开办方是市场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一是规范设置公平秤。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免费供消费者复秤核验;

  二是全面排查建档。对场内商户计价秤使用、更换、检定情况,建立专项管理台账,统一组织商户开展周期检定、按期更换新秤;

  三是强化日常检查。加强场内秤具巡查,及时劝阻、上报违规行为,与入场商户签订计量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违规责任,督促商户依法诚信经营。

  四、严格开展自查整改,坚守依法经营法律底线

  各相关单位、市场开办方、经营商户要立即开展计量合规自查自纠,主动淘汰老旧不合格秤具、规范计量行为。我局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对拒不落实新规、逾期不更换合规秤具、存在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通过12315热线,举报各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公平诚信、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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