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甘肃客户端6月16日讯(新甘肃客户端记者 王登科)今天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综合巨灾保险试点政策正式发布,全部保费由三级财政承担,辖区群众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即可享受灾害保障。该试点已于4月30日全面生效,兰州、天水、定西、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甘南8个灾害高发市州率先纳入保障范围,采用财政全额出资、保险市场化运作模式,搭建“基础+指数+巨灾”三层叠加保障体系,补齐全省防灾减灾救灾民生保障短板。
甘肃地处三大高原交汇处,地质复杂、极端天气频发,地震、暴雨、泥石流等灾害多发,历次灾害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严重。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甘肃省综合巨灾保险试点方案》,统筹省委金融办、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等7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配套三项管理制度,构建全链条规范运行体系。
本次试点总保费8931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4∶3∶3比例分担。试点贴合甘肃灾情实际,兼顾高频小额灾害与特大巨灾,保障范围覆盖群众房屋、人身伤亡,同时纳入应急救援、群众安置、公共设施修复等间接救灾支出,打造多层级、广覆盖、低起赔保障框架。
试点围绕“保、赔、救、防”搭建闭环服务机制:定制专属保险条款,落实预付赔款、绿色理赔便民举措;开通灾情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压缩时限,严守快赔应赔要求;保险机构同步参与一线查勘救援,保障安置与重建工作推进。
据悉,该试点是我省金融赋能民生保障、筑牢安全防线的创新举措。下一步我省将跟踪试点成效、优化保障标准,适时扩容试点区域,完善配套制度;监管部门将强化全流程行业监管,打磨可复制推广的巨灾保险“甘肃样板”,筑牢群众财产安全金融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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