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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2026/06/17/ 18:48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 记者 李永萍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李永萍)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对全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作出部署。试点工作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初期优先将省内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类高风险行业平台企业纳入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平台企业“每单必保、每人必保”主体责任,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人无需缴费。后续将根据试点成效,分批吸纳符合条件的省内中小平台企业,稳步扩大保障覆盖面。

  立足我省地域广阔、极端天气多发等实际,《办法》作出了多项针对性制度安排。针对沙尘暴、暴雪等极端天气下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同城货运司机等长期户外作业人员面临的高风险,明确在执行订单任务期间因极端天气造成的伤害全部纳入职业伤害确认范围;同时督促平台提前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优化派单规则,在职业伤害发生后优先协调偏远地区受伤人员就近救治。为破解偏远县域办事难问题,《办法》要求委托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服务网络,在重点县域设立专属服务站点,并创新推行线上视频调查、委托基层人社站所协助取证等便捷模式,有效压缩办理时限,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针对劳动者同时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发生伤害后平台相互推诿责任的问题,《办法》明确“同时执行多个平台订单且难以确定责任的,以同一路程首接单平台企业为责任主体”。在服务保障方面,推行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一体化办理,符合条件的零星医疗费报销7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化社保卡应用,实现参保查询、业务办理、待遇结算全流程“一卡通办”。

  为确保基金可持续运行,试点按行业风险程度差异化设定缴费标准,并建立动态浮动费率机制。此外,明确要求平台建立“总部—市级—县域”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在县域设立服务站点协助办理相关业务。因基层站点履职不到位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的,由平台承担主体责任,切实防止服务责任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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