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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开虚假外衣,揭开“牛皮”下的伪装——揭开甘肃鑫牧源皮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2026/07/09/ 16:53 来源:甘肃税务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推送案源线索,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甘肃鑫牧源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牧源皮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3年,鑫牧源皮业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虚构牛皮收购、皮革加工、销售业务,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鑫牧源皮业开具的3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422份农产品收购发票认定为虚开。涉嫌虚开发票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同时,税务部门已依法对38户涉税下游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

  数据造假,经营数据破绽百出

  前期,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收到上级推送的案源线索,线索显示鑫牧源皮业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检查人员通过系统数据分析研判,发现该公司是一家以牛皮收购、加工及销售的常规生产型企业。深挖其发票信息发现,该公司2022—2023年开具生牛皮发票422份,按同行业最大产量换算,鑫牧源皮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至少需收购5万张牛皮,而同期永登县县域肉牛出栏数合计不足1万头,两者数据相差甚远。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检查人员对鑫牧源皮业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业状态,只有几台老旧的转筒设备,公司电表已经被拆除,这一行为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随即,检查人员走访相关部门调取鑫牧源皮业2022—2023年的用电数据,发现其耗电量与生产销售情况明显不匹配。

  基于这些风险疑点,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决定对其依法开展立案检查。

  虚构货源,购销链条全为假象

  为掌握真实情况,检查人员在进一步梳理发票信息时发现,出售生牛皮的个人都集中在一个村。顺藤摸瓜,检查人员通过询问、走访发现45名村民均未从事养殖业,也未收购、出售过牛皮,稀里糊涂成为了“供货人”。

  面对不真实的上游供方信息,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鑫牧源皮业的银行流水和账簿资料,发现该公司在无资金支付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422份,金额3495万元。检查人员确认鑫牧源皮业在收购链条盗用个人身份信息行为,锁定了上游虚假事实。

  为深挖案件事实、还原案情全貌,检查人员率先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但涉案人员均矢口否认虚开涉税违法事实。

  同时,检查人员进一步对涉税发票去向、购销信息、购销业务、资金流、生产能力、身份信息等证据资料进行核实,发现鑫牧源皮业牛皮均销往省外。随即检查人员立即启程跨省溯源,直奔东莞、广州、深圳、珠海等地31家公司实地核查并调取涉案企业银行流水,最终发现供、销双方提供的证据均为自制凭证,购销合同也均为虚构,且存在资金回流的情况。

  虚开实锤,涉税违法终被严惩

  面对银行流水、笔录等相关证据资料,鑫牧源皮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不承认,自己盗用本地村民的身份信息,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检查人员最终确定鑫牧源皮业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农产品收购发票409份,金额3377万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13份,金额118万元;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84份,金额361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针对鑫牧源皮业违法事实,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鑫牧源皮业开具的38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422份农产品收购发票认定为虚开。目前,涉嫌虚开发票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同时,税务部门已依法对38户涉税下游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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