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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启动2026年度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业务 参保单位9月底前完成上浮补缴免加收滞纳金

 2026/08/07/ 08:19 来源:兰州日报 记者 赵万山

我省启动2026年度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业务

参保单位9月底前完成上浮补缴免加收滞纳金

  每日甘肃网8月7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部署开展2026年度全省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相关业务,明确业务办理范围、流程及时间节点,保障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地执行。

  依据《甘肃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省各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涉及工伤保险费率上浮补缴、下浮退费业务,均需由社保经办机构与主管税务机关联合审核办理,经审核通过后,两部门分别按照系统业务流程完成后续业务处理。

  本次工伤保险新费率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各参保单位从8月1日起可申报办理费率调整相关业务。通告明确了不同情形的办理路径。费率上浮的参保单位,要依据已经公示并确认的工伤保险费率,在缴费前前往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上浮补缴业务,同步完成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完成缴费。费率下浮的参保单位,需主动前往税务办税服务厅提交退费申请,由税务部门受理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流程将对应费款退还至参保单位银行账户。

  针对补缴滞纳金,通告作出专门说明,此次费率上浮对应的2026年5月至7月补缴费款,参保单位在9月30日前完成补缴,不予加收滞纳金。若参保单位本身存在2026年5月至7月工伤保险历史欠费,原有欠费及对应补缴费产生的滞纳金不予免除,需要足额缴纳。

  通告提醒各参保单位,对照确认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档次,按照时限要求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对应业务,依规完成补缴或者退费手续。

  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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