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就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近日,甘肃省民政厅起草《甘肃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细化特困人员认定标准、规范审核流程、完善供养服务机制,精准兜牢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办法》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为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认定为无劳动能力;长期生活在海拔2500米以上地区的群众,认定年龄可降至55周岁。同时,《办法》精准划定各类残疾、长期因病卧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劳动能力认定范围,实现应救尽救、精准认定。
在无生活来源认定方面,《办法》明确申请人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规定即可认定。同时厘清不计入收入范围的政策边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资金、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见义勇为奖励等政策性补助,不纳入个人收入核算,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办法》进一步优化救助办理流程,构建个人申请、主动发现、监测预警三位一体的救助模式。群众可线下向户籍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也可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心救”微信小程序线上申办。同时依托多部门数据共享开展动态监测预警,主动排查摸排困难群众,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救助”。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相关意见建议请发至电子邮箱:gssmzts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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