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综合发布

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广告(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赋能广告产业数字化转型

 2026/10/15/ 15:46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甘肃省广告(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对2019年实施的《甘肃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主动适配广告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新趋势,健全省级广告(数字广告)产业园区的认定、建设、运营等管理制度,推动全省广告产业数字化、集聚化发展。

  为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大力促进新时代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顺应数字广告新业态发展需求,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实地调研、多轮征求行业、市州监管部门意见,梳理原暂行办法实施中的制度短板,完成办法修订工作。新办法增设数字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类别,明确数字广告企业占比、营收规模等量化指标,填补数字广告业态制度空白。

  《办法》优化申报认定条件,将园区设立审批主体放宽至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拓宽县级产业基础园区申报通道;创新园区发展模式,支持依托文化、科技产业园嫁接广告产业园区,鼓励探索发展虚拟广告产业园、广告算力数据处理中心等新型载体,丰富产业集聚形态。细化申报补正、实地评估、公示审定等环节办理时限,增强政策实操性。

  《办法》构建每两年一复评的动态评估管理体系,细化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运营报送制度,明确约谈整改、资格撤销情形。获评省级园区可依规享受各级扶持政策,优质园区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本《办法》实施后,将有效集聚广告产业要素,发挥广告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功能,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媛 姜少峰)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甘肃网原创作品。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每日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