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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兰州市第五批信访案件

 2019/07/18/ 08:14 来源:兰州晚报 记者杜志超

  4.受理编号23:

  责任单位:七里河区政府、城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6日16时前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康乐动物医院位于七里河区武威路兰驼小区6号,2018年10月建成并投入经营,该动物医院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提供了工商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及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但未提供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反映情况属实。经核查,该动物医院未向环保部门提交动物诊疗建设项目(包括射线装置)的环评文件,擅自建设并投入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兰州市生态环境局七里河分局执法人员现场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该动物医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7日完成整改;三是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该动物医院处以5.1万元罚款,同时要求该动物医院尽快完善相关环保类手续,待环保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该案件还在办理过程中。

  城关区团结路9号芸生动物医院持有工商营业执照(92620102MA71GAGR8M)、动物诊疗许可证(动诊证(2018)第006号)。但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动物医院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而兰州市芸生动物医院医疗卫生项目仅于2019年5月7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备案(备案号:201962010200000257),反映情况属实。针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动物医院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违法行为。对芸生动物医院负责人,进一步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环保意识。针对该动物医院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已撤销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依法向该动物医院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该案件已办结。

  菲儿动物医院位于西固区福利东路中天嘉苑6号楼1楼商3-2号,于2018年3月3日建成并投入使用。经调查,菲儿动物医院已办理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等手续,未办理环境评价相关手续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反映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进行立案处罚,已于2019年7月15日向菲儿动物医院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前禁止营业。该案件还在办理过程中。

  城关区政府立即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街道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城关区左家湾166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左家湾166号现为甘肃壹服衣饰服饰有限公司,周边也无兰州金城印刷有限公司,反映情况不属实。该案现已办结。

  该问题整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

  5.受理编号27:

  责任单位:榆中县政府

  上报时限:7月16日16点前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投诉反馈问题所在地位于榆中县城关镇北关村九社、十社,属榆中县环城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范围,该项目属于2017年省列棚户区改造项目,生活垃圾为未搬迁住户及租户乱倒所致,有轻微臭味;因部分房屋未拆除,机械无法进入,存在少部分建筑垃圾。目前城关镇政府已租用车辆和工人对剩余住户及租户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在显著地段张贴禁止倾倒生活垃圾的通知,并安排镇、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定时进行巡查,杜绝生活垃圾乱倒的现象发生;城关镇联合县棚改办与建设单位、拆除单位对垃圾进行清运,对建设区域进行围挡。目前,垃圾清运工作已完成。

  该问题已办结。

  6.受理编号41:

  责任单位:安宁区政府、城关区政府、榆中县政府

  上报时限:7月16日16点前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1、安宁康乐医院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459号桃海孵化园D5—8号商铺,注册时间为2005年8月,《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6年1月24日,编号:安动证(2016)第(003)号。博瑞动物医院实际注册名称为博瑞动物诊所,该诊所位于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78号,注册时间为2008年3月,《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编号:安动证(2018)第(005)号,该动物诊所已于7月10日正式停业,进行店面装修。7月14日,安宁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康乐动物医院、博瑞动物诊所动物诊疗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手术室、洗手池、厕所等进行拍照取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步开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工作。对康乐动物医院法定代表人叶某某、博瑞动物诊所法定代表人何某某分别进行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经查,发现康乐动物医院、博瑞动物诊所均无沉淀池,也无诊疗废水处理或无害化设备,两家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水排入城市管网一案事实清楚。针对两家动物医院没有医疗废水排放处理设施,存在将医疗废水排入城市管网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7月15日向两家医院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安动监告〔2019〕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安动监告〔2019〕2号),责令立即停止直排医疗废水的违法行为并办理相关手续;针对两家动物医院违反《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拟对康乐动物医院处以0.2万元罚款,拟对博瑞动物诊所处以0.1万元罚款。该案件已办结。

  2、接该信访件后,城关区立即安排东岗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4日前往桃树坪127号现场查看,由于桃树坪棚户区改造项目2016年启动,此处属于拆迁改造区域,富雅家具厂已搬迁。通过排查,富雅家具厂已搬迁至桃树坪20号,并重新注册为兰州惠安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经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无粉尘、废气排放现象,同时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依法进行查处,向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由东岗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该公司于7月17日前将生产设备及原材料搬离现场,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任何生产加工行为的发生。同时检查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一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增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该案件已办结。

  榆中西华家具厂位于来紫堡东坪村320号,于2015年租赁东坪村土地自建厂房进行家具加工,未办理环评手续,期间断续生产,于2018年9月停产至今。7月14日,榆中县政府立即安排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进行现场查处,由来紫堡撤乡并村善后工作组配合,检查时该厂停产,不存在投诉生产时打磨木料,产生粉尘、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针对该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榆中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未经环评审批不得恢复生产。该案件已办结。

  城关区政府立即组织青白石街道办事处、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区应急局、城关区消防大队、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青白石派出所组成联合整治组于7月15日对双龙家具厂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有环评手续,但未验收。该单位生产时打磨木料,产生粉尘,厂区内木屑乱堆,粉尘满地,存在污染环境现象,且消防设施配套不齐全。联合整治组当场责令其停工,并立即对其停电停水。针对该企业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私自生产等违法行为,公安城关分局青白石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其法人进行训诫。根据《城关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该企业未采取相关抑尘措施,严重污染环境,城关区责令双龙家具厂3日内搬离(7月17日前)并注销其营业执照,并对厂区内实施了“两断三清”。青白石街道办事处采取断水断电措施。青白石街道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辖区企业的日常巡查,并对相关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树立环保意识,同时在全辖区进行黑榜张贴,要求辖区企业引以为戒。

  该问题已办结。

  7.受理编号42:

  责任单位:西固区政府

  上报时限:7月16日16点前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接到案件后,西固区立即组织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对反映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一是更换作业车辆,对宏利大厦小区内清运垃圾车辆进行全面更换,确保车辆噪声降至最低。二是优化作业时间,将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从凌晨04:00调整为06:00,避免清运垃圾时影响到小区居民休息。三是规范作业流程,对垃圾清运工作人员进行严格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作业流程,坚决做到轻拿轻放、降低噪声,从源头上解决噪声扰民的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

  (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5;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邮政A243号信箱;受理举报时间:7月12日-8月12日每天8:00-20:00。)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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