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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说陇史】酒泉奇女子赵娥,十余年追凶报父仇名留青史

 2019/11/28/ 09:38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王文元

酒泉奇女子赵娥,十余年追凶报父仇名留青史

赵娥复仇

  汉代是个快意恩仇的时代,士为知己者死,许多人轻死重义,故而司马迁为舍生取义者立传,有轻如鸿毛,重如泰山之说。

  1900多年前,甘肃酒泉女子赵娥为报父仇,十余年追踪仇家,最后将仇家斩首在路上,主动投案自首,恳请:父仇已报,请就刑戮。

  A 追踪十年,终于报父仇

  这是东汉末年发生在酒泉的一件大事!这一天,酒泉郡禄福县(今酒泉肃州区)县衙,差役们手持器械,将一女子团团围住,双方对峙起来。

  中年女子衣裙上鲜血点点,见惯了血迹的差役们,扫一眼就知道女子衣服上的血迹是人血,差役们心里直犯嘀咕:这下坏了,肯定是一起超大血案,但愿不是来找某个同事算账的。

  女子衣裙上虽然血迹斑斑,但神色淡然,眼神宁静。面对围上来的差役,这位女子平静地说自己是来投案自首的。闻听此言,差役们算是把心放到肚子里了。一边飞速通报县长尹嘉,一边小心翼翼把女子带到了大堂。

  一段十年前的大案,就此浮出了水面。

  原来,这个女子名叫赵娥,为禄福县人氏,嫁到表氏县(县治在今张掖高台黑泉乡)庞家为人妇。十多年前,赵娥的父亲被县里一个土豪所杀。不幸的是,此后赵娥的三个兄弟也蹊跷地死亡了。杀害赵娥父亲的仇家,还为此举杯庆贺说赵家再也没有人来找他报仇了。

  可是,这名土豪忘了赵家还有一个女子赵娥!为报父仇,赵娥身上时刻藏着利刃,或坐在有帷帐的车里,或守候在仇家的宅子四周,或者追踪仇家的行踪,等了十多年后,终于在路边和仇家相遇,并将仇家斩首在路上。

  面对询问,赵娥说:“杀父之仇已经得报,请县长把我推出去,处刑吧!”《后汉书》原文,赵娥曰:父仇已报,请就刑戮。

  这下县长陷入了两难境地。怎么办?是依法办事,还是想办法为赵娥开脱?三思后,县长做出了一个令人想不到的决定。县长首先赞扬了她的行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为父报仇是大孝的体现。但是,他作为县长,也不能徇私枉法。尹嘉思谋再三,决定辞官不做,护送赵娥逃亡。

  不过,赵娥却反对县长的做法!在县衙的大堂上,她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是一段大义凛然的话,即便是千年后,也能感受出赵娥对国法人情之间的考量。赵娥说:“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语见《后汉书》)

  仅凭这段话,赵娥就足以令后人敬仰。赵娥认为,虽报父仇而杀人,但愿意接受刑罚,不敢苟且偷生;处理刑罚冤狱案件,是县长的任务,不能徇私枉法。县长听了,派人强行把赵娥送回家,监视居住。

  范晔的《后汉书》对赵娥的事迹,记载得比较简略。那么,赵娥这个弱女子是如何手刃杀父仇人的呢?

  《三国志·魏书》中记载了这个弱女子手刃仇人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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