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管局雄关支队原支队长贪污诈骗获刑4年
每日甘肃网1月20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董开炜)1月17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雄关综合执法支队原支队长梅岩贪污、诈骗一案,当庭对被告人梅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9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梅岩利用担任嘉峪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嘉峪关市康怡园养老公寓进行虚假申报,骗取贪污国家福利彩票公益金人民币94.8万元;梅岩担任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雄关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期间,在向嘉峪关市民政局申报由其实际控制的嘉峪关市康怡园养老公寓2018年、2019年运营补贴的过程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运营补贴人民币4.57万元。
法院认为,梅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鉴于梅岩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涉案款项已被追回,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据此,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梅岩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8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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