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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水平怎么样?甘肃喊你来评“好差”

 2020/02/04/ 13:29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李杨

  每日甘肃网2月4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对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价连续排名靠后,经核实属于单位或个人履职不到位的,扣减绩效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12月底前 全面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实施方案》显示,评价范围包括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下同)、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下同)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件、办事指南、服务应用全部纳入“好差评”范围;评价对象方面,全省每个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及工作人员均列为“好差评”对象;评价主体方面,每个办事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都能够自愿自主真实评价。评价可设置“很好”“好”“一般”“差”“很差”或“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后2个等级为差评。

  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条件具备的地区可扩大到乡镇(街道)。2020年2月底前,完成“好差评”省级线上线下全覆盖、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省级评价数据实时全量上报,县级以上所有政务服务机构全部配置“好差评”评价器;6月底前,完成市级线上线下全覆盖、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市级评价数据实时全量上报;9月底前,全面构建“接受评价—受理—整改—反馈—信息公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所有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

  主动接受企业群众评价 构建“1+2+X”评价渠道

  我省将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1+2+X”的评价渠道,对所接受的政务服务进行自主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同时,鼓励企业和群众通过填写评价表单等方式,开展实名评价。其中,“1”即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页面。“2”,即线下政务服务机构和线上政务服务平台2个主渠道。“X”,即通过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或召开企业群众座谈会、举办政务服务开放日、招聘政务服务监督员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综合评价意见。

  《实施方案》还提出,收到差评或投诉后,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差评”限期整改后,要及时将整改情况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上门见面等方式向企业和群众反馈,并做好差评回访整改情况记录,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要达到100%。省政府办公厅定期公开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好差评”结果和综合排名情况,通报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对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价连续排名靠后,经核实属于单位或个人履职不到位的,扣减绩效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对反复被差评、投诉,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同时,建立差评申诉复核机制,允许工作人员对差评进行举证解释和申诉申辩,排除误评或恶意差评;及时查处刷“好评”或恶意差评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好差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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