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天水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刘东亮)2月17日,天水市清水县医保局指导清水县医院对唯一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完成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报。患者个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实现“零跑腿”“零自付”。
患者南某于1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出现发热症状,被天水市清水县人民医院收住入院诊疗。1月30日,经省疾控中心确认,南某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过精心治疗,2月12日,南某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标准出院。
清水县医保局认真贯彻省市医保、财政、卫健委等部门下发的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相关文件要求,对确诊和疑似的住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全部给予解决,个人不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
同时,按照省医保局对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的相关工作要求,清水县医保局对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药品和诊疗项目设立临时性编码,统一按照医保甲类进行管理,并于2月17日完成医保结算平台及医院端的信息维护。
2月17日,清水县医院医保经办部门按照“第一时间审核、第一时间结算、第一时间拨付”的原则,完成清水县唯一确诊出院痊愈患者的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该患者医疗总费用14435.46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9744.22元、个人负担部分4691.24元由财政资金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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