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财政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迅速响应、主动担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四个强化”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筹措资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截至2月18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8.68亿元,形成支出4.5亿元。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提前调度、专项调度等方式,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保障各级资金需求。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审批流程,做到“即来即办”,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支持建立应急物资采购周转金制度,省财政厅已累计拨付资金3000万元,为加强防疫重点物资保障供应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为首要目标,明确疫情防控物资政府采购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保障防疫物资及时、便利采购、收储。
强化个人补助政策落实。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分别给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并开展及时奖励,对给予他们的临时性补助及奖金减免个人所得税。甘肃省财政厅认真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及时出台了疑似患者、解除医学观察等人群医疗救治费用补助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同时,切实保障医护防疫人员合法权益,凡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省财政厅以税费优惠、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政策为着力点,在财政收入上做“减法”,全面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捐赠等税收优惠政策,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在支出上做加法,明确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鲜活农产品、粮食进口储备等贴息政策,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财政贴息政策上做“乘法”,统筹现有财政专项资金,聚焦防疫物资生产、科技企业研发、吸纳农民工就业、保障春耕生产、承接产业转移等十个重点环节,给予奖补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监管。甘肃省财政厅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印发通知,明确职责,加强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严禁疫情防控资金用于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防控无关的设备、器材、交通工具等,确保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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