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2月2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今天,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甘肃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例)》,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将预案以文件、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推送到辖区和行业内的所有企业,督促指导本地、本行业复工复产企业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在复工复产中一旦发生疫情能得到及时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严防控制疫情扩散,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负面影响。
记者了解到,《应急预案(范例)》共分为:总则、企业疫情风险分析、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和准备、应急处置、善后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8个方面。
在应急处置方面,《应急预案(范例)》明确指出,发现本企业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时, 发现者及时向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企业立即发布内部预警通告。企业发现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立即将疑似病例送至企业隔离观察场所单独隔离。隔离观察期间,隔离观察对象应当单人单间居住,原则上不得离开房间活动。企业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隔离后,应立即向社区及当地疾控机构报告疫情信息。企业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转送疑似病例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医。企业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应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在对新冠肺炎病例采取隔离、报告、送诊的同时,立即对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企业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视情采取相应的轮休或停产停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传播疫情的企业,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必要时停工停产、限制人员聚集、流动,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企业已隔离人员均得到有效治疗,工作、生活场所已消毒处理,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经当地区县级疫情防控机构核实后,宣布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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