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金奉乾摄
每日甘肃网兰州2月2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1月20日至2月26日,甘肃省累计产生医疗废物935.77吨,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安全处理处置。”今天上午,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白志红介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每天调度督导全省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情况,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清楚、处理结果清楚。目前,甘肃省14个城市正常运行的18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总处置能力为90.95吨/天,运行平均负荷率约为28%,处置能力完全满足当前医疗废物处置要求。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平台,采取污染源自动监控、移动执法系统、无人机巡查航拍等多种方式持续对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生产储存和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垃圾处理填埋场、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执法和服务指导。1月24日至2月26日,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574人次,检查各级医院医疗定点机构、污水处理站和医废处置中心等重点单位4731家次,其中医疗机构3535家次,医废处置中心158家次,污水处理厂549家次,累计检查发现的34个问题已帮助指导整改到位。还对空气、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疫情期间全省12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白志红说,省生态环境厅制定4个方面12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和“特事特办”等措施,对国家和地方认定临时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免于环评办理,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有关环评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疫情防控配套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对疫情防控期间已审批的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事项到期的,自动延期到疫情解除为止;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复工复产的,通过甘肃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实施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和电子转移联单。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环境风险防范,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前期环保设施自查,重点指导石油化工、涉重金属、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油气运输等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帮助企业及时整治环境隐患,有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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