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理服务消费投诉13785件,占投诉量的59%。排名前五位的服务类投诉是:
1.餐饮和住宿服务。共2954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21%。主要涉及的问题: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餐饮场所不能保持清洁的环境条件;预存充值卡限额、限时(节假日)消费;卫生质量不过关,食物中含有异物,保质期内食品变质霉烂,网上团购套餐与实际用餐情况不符;部分宾馆住宿条件差,热水供应不足、寝具清洗后未彻底晾干;以各种理由推脱或拒开发票等。
2.停车服务。共2013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15%。主要涉及的问题:停车场收费不符合国家规定;停车场无明码标价,收费不透明;停车服务拒开发票等问题。
3.销售服务。共1233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11%。主要涉及的问题:大部分集中在预售卡(包括健身、餐饮、烘焙、干洗等)服务方面。夸大宣传服务质量等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商家利用“霸王条款”宰客,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不公平。部分商家“自说自话”,在合同中规定“本卡不可退款”、“过期无效,遗失不补”、“不可转让”等;服务承诺难以保障,经常会出现商品和服务质量与宣传不符,如改变经营场所、降低服务标准等现象,消费者不满意但退卡困难。
4.物业服务。共997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7%。主要涉及的问题:物业水电暖气费用收费不透明;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费不合理;小区内停车收费不符合国家规定;物业费随意涨价;更换物业公司后物业费重复收取等问题。
5.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共561件,占服务消费投诉的5%。主要涉及的问题:多发于健身房、游泳馆、影院、儿童游乐场等消费场所。多因经营者歇业、转让、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经营无法继续营业,服务得不到保障,消费纠纷不断。此外还存在办卡时承诺不履行、服务缩水、会员卡充值金额设“下限”、余额不退等问题。
(三)商品类和服务类中排名前十位的如图所示:
售后服务问题5906件,占投诉量的34%;合同问题5760件,占投诉量的33%;质量问题1648件,占投诉量的10%;人身权利问题282件,占投诉量的2%;广告问题159件,占投诉量的1%;不正当竞争问题117件,占投诉量的1%;安全问题87件,占投诉量的1%;商标问题23件,占投诉量的1%;其他问题3026件,占投诉量的19%。
2019年度共受理消费者举报333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10件,增加33%。其中商品类举报1402件,占举报量的42%,服务类举报1936件,占举报量的58%。举报的商品和服务涉及最突出问题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863件,占举报量的33%;其次是违反登记管理行为214件,占举报量的8%;产品质量违法行为181件,占举报量的7%;不正当竞争行为99件,占举报量的4%;城乡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59件,占举报量的2%;违反食品安全法规51件,占举报量的2%;商标违法行为41件,占举报量的2%;广告违法行为38件,占举报量的1%;违反经纪人管理办法24件,占举报量的1%;其他市场违法行为987件,占举报量的38%。(本版图片均为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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