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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生态优先 谱写绿色华章——写在第四十二个全国植树节来临之际

 2020/03/12/ 09:46 来源:兰州日报

  构建三维监管体系 全面管护绿色资源

  构建三维监管体系,全面落实152万亩天然林、144.5万亩重点公益林、近千万亩草原、14.8万亩湿地、10万亩城市园林绿地及古树名木等绿色资源管护责任,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森防“四率”全部达标。一是分片包干人防。争取资金,分别组建了544人的天然林管护队伍、628人的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队伍、555人的草管员队伍、682人的生态护林员队伍,分片包干,网格巡查,并在灾情高发时期、林区关键节点设卡值守,堵源截流,有效抑制各类森林草原灾情的发生和蔓延。特别是围绕什川古梨园近1万棵古梨树保护工作,年均安排资金300万元,逐一补助古梨树所有人,鼓励群众积极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二是完善设施技防。吸收科技信息发展成果,建成森林灾情监测检疫点14个、自动气象站6座,构建灾情监控预警系统14套,配备无人机3架、小气候信息采集系统3套、病虫调查统计系统14套,以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5000多台(架),着力打造全天候、不间断的快速反应防治体系。三是专项整治惩防。精心组织,全员动员,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的6个责任问题、25个现场核实问题办理。特别是针对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自然保护区13类123个生态环保存在问题,连同“绿盾”“绿卫”指出的问题、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发现的问题以及森林督察、卫片执法等,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协同各方强力整改,关停采矿点10个,分类处置水电站7座,拆除旅游设施4处、石料厂4处、养殖场3处,在全社会形成了毁绿必查、占绿必究的震慑效应。

  培育生态富民产业 有效助推脱贫攻坚

  把生态项目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机制,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工程扶贫、林业生态产业扶贫、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致富,实现“绿水青山”就是群众脱贫致富的“金山银山”。一是林业生态工程扶贫。依托国家和省、市营造林工程,引导组建营造林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直接参加造林、营林、抚育管理,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务性收入约2000万元。利用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护林员,增加工资性收入约2000万元。特别是单独争取资金1097.6万元,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1372人(次),全面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这一省委省政府为民兴办的实事。二是林业生态产业扶贫。以桃、梨、苹果、接杏种植为重点,下拨经济林补贴1000万元,开展林业科技培训86期近5万人(次),发展林果产业20.37万亩,产量近14万吨,产值1亿元左右,指导有关企业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兰州软儿梨”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有效增加群众收入。同时,建成以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辐射石佛沟、吐鲁沟、徐家山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榆中兴隆山、西固关山、西固南山、城关区五一山、凤凰台、兰山6个省级森林公园的森林旅游体系,培育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三是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全面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自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136万,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0537人,占全市退耕还林户的30%,平均每户增收3000元,有力支持全市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

  抢抓机遇迎难而上 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

  一是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全市国有林场由原来21个缩减为16个,人员编制由原来945名减为795名,职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林区棚户区改造、管护站点、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保民生保生态的改革目标如期实现。省级验收获得“优秀”等次,国家验收已完成。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56个,新认定家庭林场59家,扶持发展林下经济示范点81家,新增林权抵押贷款3亿元,有效解决林农发展缺资金的难题,充分发挥集体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是“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依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和省林草局“三定”职责,编制全市林草系统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指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印发实施相关制度3项、办法1项、标准1项,结合实际将90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许可列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全面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网上审批、最多跑一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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