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汽车消费警示——
买车看清关键词 签订合同要慎重
每日甘肃网3月1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汽车消费迅速增长,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保养和维修汽车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呈现逐年上升趋势。3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汽车消费侵权问题,保留好证据,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买车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留意以下关键词:定金、质量、维修、“三包”、合格证、商业保险、强制消费、虚假广告、霸王合同,慎重选择车型,科学、理性的消费:
第一、切勿听信商家的虚假宣传。对绝对化广告宣传以及在分期付款买车、网上购车时,要仔细阅读商家的购车规则和有关协议条款的内容,并妥善保留有关购车广告宣传、购车规则、支付凭证或截屏凭证,别被经营者“免息”、“0首付”所忽悠,千万别被虚假宣传噱头所蒙骗。
第二、慎重签订各式销售合同,消费者在签订汽车销售合同时,要认真、仔细阅读合同文本,清楚明白合同内容,了解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以免落入捆绑式消费陷阱。一旦发现有悖法律规定的条款,及时提出修改和举报。
第三、在提车时,要查验随车交付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车型、排气量、出厂年月、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主要信息内容。特别是平行进口汽车的关单、随车检验单、车辆一致性证明书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表等更应该认真查验。这些是证明汽车质量合格、符合标准、申报办证的法律文书,必须合法有效。
第四、遇到侵权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对汽车销售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和遇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留取证据,依法维权,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理直气壮地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陈玮
相关新闻
- 2020年03月12日2019年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十大典型案例
- 2020年03月11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典型案例 保留最终决定权属霸王条款
- 2020年03月10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 “3·15”主题宣传活动
- 2020年02月26日兰州安宁区市场监管局开辟餐饮复工“绿色通道” 119家餐饮店开门营业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