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再初审
每日甘肃网4月2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4月23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经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自2016年10月实施以来的《关于加强兰州市近郊四区物业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废止。至此,街道、区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申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初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由企业主动到街道、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即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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