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
(十六)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大力实施《甘肃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在旅游、养老、中医药、餐饮、家政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优秀企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十七)着力推进品牌建设。引导重点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开展甘肃品牌产品“丝路行”、“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活动,培育一批区域自主品牌。进一步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商大平台合作,提高网货品牌知名度。
五、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十八)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强化“信用中国(甘肃)”网站信息公开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依法公示功能,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
(十九)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为守信企业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降低监管频次等激励措施,为守信个人提供住房、交通出行等多场景消费服务便利优惠。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联合惩戒措施。
(二十)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消费维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司法衔接、消费者参与的协同共治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加强金融消费维权,约束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服务、规范经营。依托“12348甘肃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综合利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一)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健全追溯大数据应用机制,完成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省级管理平台建设,提高重要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加大产品质量追溯力度,推动商场、超市等主要采购可追溯产品,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二十二)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完善全过程产品和服务安全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分析评价,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抽查产品目录,科学确定日用消费品监督抽查数量、范围和频次,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形成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发布机制。
六、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
(二十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全面建立省、市州两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十四)加强促进消费制度供给。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主动适应平台型消费、共享经济等快速发展需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提升相关主体整合资源、对接供需、协同创新功能。支持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发展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
(二十五)完善促进消费配套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客户授权,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创新消费信贷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加大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等领域用地政策落实力度。
(二十六)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履行审查程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十七)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在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管理体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用人机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二十八)优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创新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投入和使用方式,鼓励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进行捆绑开发和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领域产业企业专项债券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健康、养老、教育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七、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
(二十九)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研究制定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研究建立较为全面反映服务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并推行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统计报表制度。
(三十)加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完善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加快推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本地电商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和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建设相关领域大数据库,强化专业化大数据服务。
(三十一)认真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用好各类媒体,构筑良好的消费宣传推介机制,客观真实向消费者推介商品和旅游、文化等服务,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益宣传,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
各市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逐项抓好改革任务和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细分市场,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形成释放消费潜力的政策合力。各市州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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