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命名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及教育基地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可扫二维码了解
每日甘肃网5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兰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已于近期印发《关于命名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城关区等26个区县、乡镇(街道)和市委政研室等79个单位为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示范典型为榜样,不断扩大创建范围,搭建创建平台,丰富创建内涵,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全市民族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每日甘肃网5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已于近期印发《关于命名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决定》,兰州战役纪念馆、八路军兰州办事处纪念馆、西固区兰州石化企业精神教育基地、红古区委党校《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决定》指出,被命名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突出主线、丰富载体、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努力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总结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经验,不断优化提升宣传教育功能,积极传播各民族和谐发展的正能量,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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