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本网原创

最新!省内已有163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2020/07/28/ 21:54 来源:每日甘肃网 记者 金奉乾

甘肃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监督检查(资料图)

  每日甘肃网兰州7月28日讯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甘肃省卫生健康今日公布了第九批具备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名单。截至7月27日,全省共有163家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现场验收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其中医疗机构126家,疾控机构33家,第三方检测机构4家。

  据了解,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要求,正在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经省临检中心和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现场验收,红古区人民医院、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皋兰县人民医院、永登县人民医院、天水市妇幼保健院、秦州区人民医院、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民勤县疾控中心、天祝县疾控中心、甘州区疾控中心、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陇西县第三人民医院、漳县中医院、岷县人民医院、会宁县疾控中心、景泰县疾控中心、金昌市中心医院、金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永昌县人民医院、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庆城县人民医院、环县人民医院、宁县人民医院、宁县疾控中心、泾川县疾控中心、灵台县疾控中心、迭部县人民医院、玛曲县人民医院、碌曲县人民医院、临潭县第二人民医院等第九批30家医疗卫生机构PCR实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