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人社局,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组织部,甘肃矿区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属高等院校组织人事部门,省属有关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研究等3个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条件标准
申报评审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0号)、《甘肃省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17号)、《甘肃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16号)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新闻系列
经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等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报社(集团)、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性期刊、新闻网站、融媒体中心等省内新闻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新闻采访、新闻编辑、新闻研究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新闻单位从业人员申报高级记者、主任记者职称的,须持有新闻记者证。
(二)出版系列
经国家和省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图书、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物、期刊、学报等省内企事业出版单位中,从事编辑(包括美术编辑、数字编辑、技术编辑)和校对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人员;在报社、时政新闻类期刊社从事校对工作的人员;在出版研究机构(含史志办)从事出版专业研究工作和在版权机构从事版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
三、申报评审方式和流程
(一)申报方式
2020年全省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研究等3个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继续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址:http://www.gszcxt.cn/,也可通过省人社厅门户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录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网上查询、网上发证。
(二)申报评审时间
个人申报自即日起至9月30日24时止。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核、随时反馈,审核反馈工作务必于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资料逾期未提交至省评审委员会的将不再受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严格落实省人社厅关于2020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各项要求,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新闻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三)申报评审流程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逐项审查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2.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把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报送。对审核通过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申请评聘各类职称,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送评单位的责任。
4.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的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和单位重新填报。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学历证明材料
1.2001年及之前取得学历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通过学信网免费申请);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码须在2020年12月底前有效)。
2.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党校、军队、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5.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二)职称证书材料
上传现职称证书。如现职称是转系列(专业)后取得的,还须上传原系列(专业)的职称证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企业人员,须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资格证书、评审表。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
(五)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材料
上传取得现职称以来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合格证书或证明。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填报不少于规定数量,但最多填报5篇,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省级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网页查询,并将检索到的页面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报检索验证地址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省人社厅统一购买了“中国知网”的论文查重服务,供全省各单位、个人在职称工作中免费使用。未被“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联系人:詹浪,联系电话:18310277805)查重,符合查重率要求的查重报告单,经用人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本单位公章上传职称信息系统。论文重复率核心期刊超过10%、省级期刊超过20%的,不按相应级别论文对待。
4.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全文等。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少数民族文字须上传汉语译文,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成果登记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八)业绩成果——奖项和荣誉称号材料
上传的获奖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九)业绩成果——其他业绩材料
对照评审条件须上传的其他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设置规定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问题的,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二)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其中,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任职年限从聘任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计算。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均计算到2020年9月30日为止。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当年是否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三)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须在本单位空岗数额内推荐,编外人员与编内人员执行同等申报条件标准。民营企业账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非公有制领域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申报职称评,凡是市州设置了相应系列(专业)层级评委会的,应当向市州申报评审。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个人申报账号均由单位创建,从所在单位申报职称。
(四)荣誉表彰、科技奖励、项目课题、标准规范等,按《关于当前深化职称改革工作中几个具体事项的通知》(可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查阅)严格区分和审核。各类竞赛、技能比武、比赛等,以各级行政部门或各级行政部门委托相关部门组织的竞赛、比赛为准审核。
(五)专家举荐业绩的把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一条业绩对待:
1.申请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或双方或有一方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
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
3.未产生效益的。即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未按规定程序举荐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5.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
6.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的。
职称申报人填写这条业绩的,各级审核部门都要按以上要求倒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劝本人撤回该业绩。
(六)凡申报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须按照《甘肃省新闻、出版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甘宣〔2019〕201号)的规定参加专业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破格申报主要是指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达不到任低一级职称年限(规定了专业总年限的包括专业总年限)、专业明显不对口等,但业绩贡献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标准的前提下,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破格任职年限的,原则上可提前1—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最多只可提前3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八)“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新增遗失纸质证书补办电子证书功能。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执行《关于遗失纸质证书补办电子证书的通知》(甘职改办〔2020〕2号),对补办电子证书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公告作废遗失证书,并将公告抄送省职改办。
(九)集中清理过去未办纸质证书人员。自去年实行电子证书后,之前应当办理纸质证书而未办理的,统一补办电子证书(按过去要求应考外语、计算机而未考或考试不符合要求者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此类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清理,专题说明未办的原因、数量、层级等,专门造册,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转正定级表)、资格文件(定职文件)等,经省职改办同意后统一办理。为避免两种证书同时使用引起的混乱,之前已持有的纸质证书,暂不换发电子证书。
(十)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申报人员须按照以往的标准将原始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由用人单位对其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进行查验,并将原始申报材料留存于用人单位。上级部门和评委会有权抽取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十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从事职称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工作的相关人员,要牢固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按国家保密的相关规定,保管和使用账号、密码。因保管、使用账号、密码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严肃处理。各级分管职称工作的负责人,要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职称信息系统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系统操作人员要定期更换和使用复合密码,系统操作人员更换时,要办理交接手续,新接岗人员必须重新修改和使用复合密码。
联系人:李乐 薛云瀚
联系电话:0931—8928501
8928709(兼传真)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