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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异地就医网上转诊备案让患者“少跑路”

 2020/11/12/ 09:22 来源:嘉峪关日报 记者回静 通讯员范学亮

异地就医网上转诊备案让患者“少跑路”

  每日甘肃网11月12日讯 据嘉峪关日报报道(记者回静 通讯员范学亮)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对于异地就医的患者来说,转诊医保报销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医院备案、医保部门备案,患者需要拿着所有资料各处奔波,无形中增加了负担。从今年年初开始,市医保局出台新政策,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上转诊备案工作,让数据代替患者“跑路”,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转诊备案范围包括:参保城乡居民异地就医转诊人员指经嘉峪关市医疗保障局确定的医疗机构诊断后,多次检查会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病症患者;因病情需要做某项检查和治疗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此项业务的;病情严重有必要转异地救治的患者,需转往本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人员。

  参保城乡居民在医院检查诊断或治疗后,符合转诊转院治疗条件的,由该院科室主任填写《甘肃省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后,医保科盖章并通过甘肃省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进行网上备案。

  异地转诊原则上要转入就医地的三级以上综合(或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首次异地转诊手续后,本着处理问题连续性的原则,凡属一个完整治疗体系的多次异地就医费用,均可给予异地转诊结算处理。异地转诊治疗时限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因治疗需要,超过3个月的,须有转入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如因病情需要属于完整治疗体系的,可适当延长)。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后,1月内前往异地就医,若超过期限须到转诊医疗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延期满后仍未异地就医的,须重新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符合转诊备案的医疗机构对《城乡居民异地转诊备案表》汇总后报市医保中心,原则上每月一次。

  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网上转诊备案是方便参保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重要举措,市医保局要求全市各定点医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安排专人负责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网上转诊备案工作,及时解决参保居民备案过程中的特殊问题,保证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网上转诊备案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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