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  >  甘肃播报  >  社会

华池 落实“河长制” 促进河长治

 2020/11/27/ 08:11 来源:陇东报 记者封康康

华池 落实“河长制” 促进河长治

  每日甘肃网11月27日讯 据陇东报报道(记者封康康)近年来,华池县严格按照“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要求,通过夯实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污水“三端”治理和河湖“四乱”清理等举措,推动河长制从“有名”走向“有实”。

  “河长制”工作推行以来,该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及警长体系,确定了县级河湖长7名、乡级河湖长30名、村级河湖长111名、村级河湖专管员646名、河湖警长16名。把巡河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突出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级河长对管辖的河道进行定期巡察、全程踏勘,全面摸清各河道、河段的环境现状和存在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河长共巡河2780余次,查出各类问题90余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按照水污染防治“前端排查管控、中端强化处理、末端生态净化”的三端治理工作思路,华池县紧盯污水收集、处理、排放、净化四个关键环节,通过棚户区改造、污水管网延伸,使县城及各乡镇街道所有排污口全部得到整治;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4个乡镇及大凤川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完成,并全部投入运行;在南梁镇、悦乐镇、城壕镇等11个乡镇及县城污水处理厂建成氧化塘12处,利用植物、微生物对处理达标后的污水进行净化,进一步提升河流水质。围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检察、公安、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10次,推进河(湖)执法常态化;县水务局、县检察院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开展拉网过筛式排查,共排查出“四乱”问题27处,整改完成26处。

  同时,华池县针对部分河岸易受洪水冲刷出现塌岸的现象,持续推进流域治理,采用新式铰链式生态护坡技术,陆续实施了南梁至九只窑口护岸工程、山庄大庄至林镇东华池护岸工程,累计建设护岸26.13千米。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