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龄陪伴工程”在我省皋兰等4县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
每日甘肃网12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12月3日,省老年基金会在兰举行实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推出的“乐龄陪伴工程”签约仪式。省老年基金会负责人现场分别与皋兰县、武山县、临洮县,岷县、临夏县5县民政局负责人签订了“乐龄陪伴工程”试点合作协议。
据介绍,“乐龄陪伴工程”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在2019年全国“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上启动实施的。2019年12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甘肃省老年基金会合作,在我省榆中、临夏、东乡3县
10个村、4个养老机构正式实施“乐龄陪伴工程”。总计投入资金50万元。其中用于养老机构的改造提升工程22万多元,主要用于榆中县社会福利院、夏官营镇高墩营村互助老人幸福院、连搭中心敬老院、甘草店镇中心敬老院、北山敬老院等质量提升;临夏县用于营滩乡标山村、刁祁镇多支巴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维护;东乡县用于拱北湾村、苏黑村、周杨村、大岭村、天桥村、卧妥村、杨家村等7个村老年人活动中心运营维护。用于改善共建基地贫困老年人生活条件资金27.48万多元。采取竞价方式集中统一采购了930件男女羽绒服,捐赠给农村留守困难老人。同时,还给14个点直接发送每桶10公斤的84消毒液100桶。
省老年基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又确定在我省进一步扩大4个县20个试点村,总投入资金50万元,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心理关爱等服务,推动全社会兴起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热潮。省老年基金会和武山县、皋兰县、岷县、临洮县、临夏县5县民政局要进行资金监管并详细记录资金使用情况,保证资金都落实到如实捐赠及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项目资金和日间照料中心资金一定要专款专用,不能改变其用途。如有不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和发现不按协议违规使用资金和捐赠物资的,取消试点资格,追回试点资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朱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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