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12月2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金奉乾)今天,省药监局发布的2020年第52号药品质量公告显示,经甘南藏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标示为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省药监局指出,标示为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药品,经抽检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涉及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将于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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