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海波院长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履行审判执行职责,深化司法改革,服务发展大局,维护公平正义,为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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